

2003年,山东某地一名拥有几百万资产的农民企业家意外被害身亡,在分割遗产时,除几名婚生子女外,他的弟弟突然领回了一名八个月大的男婴,说是哥哥在外面和别人生育的孩子,生前对其十分疼爱,一直寄养在弟弟家中,现在要来分家产。但家人认为孩子的身世很可疑,在找不到其生母的情况下,经过咨询带着该企业家被害时的血衣和男婴来到了青岛中院,要求做亲子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这名男婴和该企业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该企业家的弟弟无话可说了。
2003年4月,某村一臭水沟内发现一具被装在编织袋内已高度腐败的女尸。经过公安机关排查,认为有可能是2002年10月失踪的一名女青年。但由于尸体高度腐败,能作为送检材料的只有十余枚牙齿和一块肋软骨。中院采用新技术对检材和可疑父母血样进行鉴定,很快认定这具女尸就是失踪女青年。可哪里是杀人的第一现场却仍然无从知晓。经过公安侦查,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居所墙上喷溅的几滴血痕再次进行鉴定,结果证实,这和女青年的血样完全吻合。在科学严密的证据面前,死不开口的犯罪嫌疑人只得交代了杀人抛尸的罪行。
以上是使用新技术使问题迎刃而解的成功案例。单亲鉴定,成为确认血缘关系、破案的神奇助手。
新的突破
在以往的 D
NA亲子鉴定中,需要抽取父母和孩子三方的血样。如果父母中只有一方想做鉴定,而另一方不配合拒不提供血样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鉴定工作只能采用多个体系联合检测,不仅过程繁琐、费时费力,而且结果准确性也不高。所以单亲血缘关系的鉴定在
D NA鉴定技术中一直是个难题。
2003年12月28日,青岛市中级法院的科技成果“16基因位点 I
dentifiler体系在单亲血缘关系法医鉴定中应用价值的研究”顺利通过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的十几位专家的鉴定,认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项历时一年科研攻关获得的科技成果标志着今后有了一条准确、便捷地解决单亲血缘关系鉴定的
D NA检测新途径。
根据课题组负责人李志强的介绍,这一新成果证明了采用 I
dentifiler体系就能完全解决单亲血缘关系鉴定,而且鉴定所需时间从过去的1个星期甚至1个月最短缩到了6个小时,准确性比过去的任一单一方法提高了100到1000倍,而且送检材料从过去的只能是血样增加到了精斑、骨骼、毛发、胎盘甚至是腐败组织、病理组织等。
鉴定组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法医物证主任杨庆恩在鉴定书中写道:“这一成果对法医物证界提供了有益的技术参数,对中国
D
NA数据库提供了青岛地区的权威数据,对法庭科学法医物证领域做出了尝试性的国际同步贡献。”■相关链接
D NA技术应用发展历程
DNA技术应用到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上,国际上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最早开展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1985年英国科学家Jeffreys首先应用DNA鉴定了一起学院关系认定案,成功地解决了移民亲权纠纷,掀开了法庭DNA技术历史的扉页,此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以DNA指纹技术为主的初级阶段;
二、以银染方法进行PCR -STRDNA分型的阶段;
三、以荧光标记、复合扩增、毛细管电泳为特点的自动测序阶段。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DNA技术大多已进入第三阶段。Identifiler体系就是其中最新最前沿的代表。我国总体上处于第二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本版撰稿张迎新刘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