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怎么过?在众多过节方式中,出门旅游无疑将成为市民比较“热门”的选择之一。面对众多旅行社,市民该如何选择?如何保障自己旅游过程中的权益?本报今天特别刊发市旅游局最新一期质量公报,以期给市民一个参考———
2004春节来临之际,面对各种旅游广告,许多市民萌动了出游的打算,为帮助市民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根据往年经常发生的普遍性问题,市旅游局发布了服务质量公报[2003]第09期(春节出游须知之一),提醒人们出游应注意的事项。
选择信誉好的旅行社
目前我市有200多家旅行社,游客应选择“诚信旅行社”、“旅游消费信得过单位”等信誉好、作团质量高、游客反馈意见好、经济实力强的旅行社作为首选。同一条旅游线路可能有多种宣传报价,不能只考虑经济因素,只图省钱,忽略旅游行程中住房、用餐、导游服务等方面的因素。所以,选择参团旅行社时,切忌只看价格,而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才是应该过多考虑的重要因素。
签好旅游合同
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这是必办手续,也是保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合同包括:1.旅游线路、时间;2.旅游景点;3.接待标准;4.团费总价;5.出发时间、地点;6.补充条款;7.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对不明白的事项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达成一致后标明。
问清报价和旅游项目
大多数旅行社在团款中不包括机场建设费、除景点第一门票外的小门票费用、游客自费项目等;出境游还不包括通行证工本费、境外小费等。一些游客看好旅行社刊登广告的价格打算跟团出游,仔细打听一下才知道还隐含了不少内容,远远超出广告的价格,让人空欢喜一场。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有的地接旅行社还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而国家旅游局明确规定,额外付费项目必须征得游客同意,不得强迫游客参加。所以,游客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利,不想游览的项目可以拒绝参加。
买人身意外险
目前,所有的旅行社都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有的旅行社为了招徕客人,在旅游合同上注明“赠送责任险8万元”等字样,而对于旅行社推荐购买的旅游者人身意外险,有的人便不予重视。有的人还存在侥幸心理,误认为旅行社已经为自己购买了保险,不需要自己再重复购买了。但旅行社责任险与游客意外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后的理赔事宜是截然不同的。如不属于旅行社的直接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即使理赔通常也要等到结案时才赔付。而对于受害游客最需要的救治经费则难以保障。因此,游客应通过旅行社代为购买人身意外险。
出境游开好说明会
出境游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具有出境旅游资格的旅行社,在团队出游前会组织游客参加行前说明会,说明会上旅行社会详细说明行程当中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对于第一次踏出国门的游客,许多事情非常陌生,旅行社会告知你出入境手续如何办理,可以携带的现金额度,现金、护照如何防止丢失,行李怎样托运,贵重物品怎样保管,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礼节礼仪、气候情况,乘电梯、过马路时的注意事项,国外小费的给付额度,在房间内消费收费物品要另外付费等事项,一般的行前说明会大约需要30分钟到一小时,游客千万不要怕浪费这点时间,以免造成行程中不必要的麻烦。记者陈春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