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刚刚在李沧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的李小姐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反映,由于中介公司在做房屋介绍时,并没有告诉她这套房是公房,致使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多交了1000多元的土地收益金。她提醒市民买房时,当心花了冤枉钱。
上个月,李小姐通过一家小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可中介公司没有说明是公房还是私房,在李小姐通过中介与房主签定购房协议时,中介才告诉她这房子是公房,并且声称不会有什么区别。上个星期,李小姐到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是公房交易,需要多交1000余元的土地收益金,李小姐这才发现上了中介的当。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房屋交易时,中介公司有义务向购房者说明房屋交易的具体细节,以免让买房者多交不必要的费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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