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面对建筑领域工程款拖欠这一“顽疾”,青岛在突击整治的同时,更在谋求建立法治、高效的防止拖欠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94号文件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以及其它项目拖欠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严把施工关、过程关、验收关,凡被举报有拖欠行为的,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屋预(销)售证书,不予竣工备案,各贷款银行还将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停止授信,并给予相应的严厉处罚。
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通知》要求,各建筑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已获得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同时,《通知》还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有效控制建筑企业数量,遏制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严格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避免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进入市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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