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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患有子宫肌瘤的江女士被医院误切除了卵巢,江女士将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李沧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江女士21000余元。 江女士诉称,2001年12月,她因盆腔肿瘤到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院方在没有探明肿瘤的情况下,切除了她的左输卵管和卵巢。 手术后江女士病情加重,经复查发现肿瘤并未切除,还在继续增长。后江女士又做了肿瘤切除术,并将子宫全部切除。(宋振涛)
江女士诉称,2001年12月,她因盆腔肿瘤到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院方在没有探明肿瘤的情况下,切除了她的左输卵管和卵巢。
手术后江女士病情加重,经复查发现肿瘤并未切除,还在继续增长。后江女士又做了肿瘤切除术,并将子宫全部切除。(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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