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话题
从2004年1月1日起,曾经在人们家庭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保健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撤柜。这个长期处在药品与食品中间态产物,终于走到了尽头。对于市民而言,最大的好处莫过于二:一方面,药物就是药物,食品就是食品,不会再混淆;另一方面是耳根清静了,没有了保健药品,打着幌子夸大疗效的广告大战似乎能够收敛一些,因为药品就是药品,食品就是食品,功能更明确了。
■背景
保健药缘何被限
作为分管业务的市药监局副局长,杨志武昨日向记者讲述了保健药品受限的始末。
保健药品就是中药保健药品,是我国中医药一大特色。在八九十年代发展迅速,一些品种对辅助治疗疾病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已审批的中药保健药品中,存在着命名不规范、组方不合理、将治疗药品或食品批为保健药品,甚至有的保健药品毒副作用比较大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危害。因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下达了《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作出了撤销中药“健字”文号,统一纳入药品管理等决定,并规定2004年1月1日以后,“健字”药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健字”药分流两大去向
药品食品
市药监局药品管理处李学森处长向记者介绍了保健药品的“变脸”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批准的保健药品有3387种,有1600多个药厂和513个专门的保健药品厂生产保健药品,剂型达20多种。“健字”药品禁止流通后,原来的“健字”药品,将分流成两部分:符合条件的,可向药监局申请“药准字”,批准后则成为正式药品;不符合药品标准的则向卫生部申请“食健字”或“食准字”,成为保健食品或食品。
根据市药监局的市场检查情况来看,岛城的“健字”号药品已基本全部撤柜,但市民在购买时仍可再留心注意药盒外部的批号,如果发现仍有药店出售“健字”号药品,可拨打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2899051监督举报。
■记者调查
岛城难觅“健字”号
昨日,记者在中山路、团岛、燕儿岛路附近的几家药店看到,健字号的药品消失殆尽,难见踪影。
燕儿岛路的健联药店服务人员刘玫告诉记者,健字号药原来在盒子外面的批号模样为“卫药健字××××号”或“鲁(省份简称)药健字××××号”,而现在多转变为国家标准的药品,外面的批号则变成了“国药准字××××号”。“我们店从2000年起就逐渐减少健字号药品的流通,到去年12月初,就已经基本没有保健药品了。年底盘点时,经理就把仅剩的一点撤下了柜台。这些保健药,应该是通过进货渠道退回给厂家。”
中山路的宏仁堂药店一名有多年中药经验的老药师则表示,保健药品取消得好,“因为它比食品进一步,对一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它离药品又有一定距离,比不上药品把关质量那么严格,药品的审批程序非常复杂严谨,临床检测等都是必须环节,而保健药品却没有。因此,将保健药品重新洗牌归位,是对市民健康负责的表现。”
保健药品“七宗罪”
1.在审评技术指标等方面,既与中药没有十分明确、严谨的界定,又与保健食品有交叉,不易区分;
2.保健药品委托各省审批,各地审批尺度不一,有的品种明显超出规定的界限;
3.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审批极不规范,因此有的不法商家钻空子,认为新药审批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花费时间长,投资大,因而避开新药审批程序,把酶制剂、化学药品、戒毒药品等,也批为审批程序简单的健字号药品;
4.存在将国家已批准的新药,改头换面或照搬批为健字号药品现象;
5.有些地方监督不力,药品生产企业肆意宣传疗效,扩大适应症,致使市场上健字号药品五花八门,存在欺骗百姓现象;
6.由于对保健药品的定义掌握不准,有把保健药品与保健食品、保健饮料、保健器材等统称保健品的现象;
7.有些产品除了在媒体刊发夸大其辞广告外,还到处张贴极不规范的、未经审批的小广告,误导消费者,致使男女老少,不论身体强弱,乱用保健品,搞混了保健药品的概念,搞乱了保健药品的市场,浪费了药材资源,甚至出现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不良反应,给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上及健康上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