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对于进入“青春期”的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上海首富”周正毅落马,“中原首富”乔金岭自杀,新疆啤酒花老板艾克拉木神秘“蒸发”,蜀中巨富刘汉刚上财富榜、旋即上公堂,还有杨斌的被判、李海仓的被杀……
“问题富豪”的遭遇集中反映出民营企业“青春期”的浮躁、彷徨。青春代表着生长,勃勃生机不容否定,只是一些“青春期”行为需要矫正。
金融“幽灵”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民营企业家的碰壁和落马,追到根子上往往就是金融问题。
周正毅——2002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1名,资产曾达到3.2亿美元——2003年9月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正式逮捕。周氏凭借旗下的4家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之间构筑了一条漫长的“圈地-借贷-圈钱”资金链,资金雪球越滚越大。他用银行抵押贷款收购烂尾楼,通过上市公司来套现,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周案之后,钱永伟等地产富豪相继“出事”。对于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的中国银行业而言,“问题贷款”不啻一剂泻药。
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斌及相关企业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斌有期徒刑18年、罚金230万元人民币。9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斌上诉,维持原判。在2001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上,杨斌还是“中国二号富豪”。人已落马,却给提供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留下大大的黑洞。
“尴尬富豪”
“问题富豪”不稀奇,倒是一位“尴尬富豪”颇值玩味。
河北富豪孙大午所创办的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过亿,却贷款无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大午集团以高息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300多万元,用于企业发展。2003年10月30日,河北省徐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孙大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
孙案留给人们的不是对个人的针砭,而是对现行金融体制的思考。
孙大午的自我解剖很有代表性:“创业28年,心里一直想的是市场经济,但经过这次事件,才明白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现在,我要做一件事,都要听取会计师的意见,会计师对财务和税务要比我懂得多。我们还要在北京请一些比较好的法律顾问。”
这种在经历惨痛教训后,规则意识与行为的矫正,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太必需了。
“原罪”疑问
2003年,太多的变迁让一些人相信,中国富豪们在获取财富时身负“原罪”。这种看法并不理性,也不深刻。自然,富豪群体也需要以更加透明、合法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堂堂正正。
周正毅案件使人联想起牟其中、杨斌、仰融等诸多前例。但事实上,有些富豪之所以能通过非法手段聚敛财富,并非在于其本性的原罪,更多的是他们抓准、利用了某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制度缺陷,在权力寻租等活动中开掘灰色财源。问题富豪案中普遍存在的“拔出萝卜带出泥”现象,恰恰说明制度缺陷本身给不洁财富留下了滋生空间。
2003年,倒是一系列富人被害事件提醒人们:要培养出健康财富,全社会务必倡导良好的财富文化心态。
这一年里,原山西海鑫钢铁集团董事长李海仓被杀,北京照地盛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祖豹遭袭身亡,甘肃长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恩谦在家中遭劫杀。无论是出于“仇恶”还是“嫉富”,血腥是浇不出善之花来的。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十年期”。在经历过“青春期”的阵痛之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定将迎来“长身体”的健康时代。新华社记者徐寿松杨金志(据新华社上海1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