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月2日电
记者2日从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国务院调查组获悉,经过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多次深入现场勘察,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现已查明: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这些都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导致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下一步将,进一步查明事故管理方面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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