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医院美容整形科被指偷换了患者的脂肪。本报记者 吴平 摄
在隆胸手术中,一种较高端的办法是将隆胸者自己的脂肪抽出填充到胸部,由于自体脂肪排异性较轻,手术同时又可起到瘦身的作用,很多女士不惜花高额费用做这种自体脂肪移植隆胸手术。很少人怀疑,在手术中医生是否会正确使用被抽出的脂肪。手术者于慧(化名)留了个心眼,在充填脂肪前,她发现,自己的脂肪竟被换掉……
隆胸手术终止手术台
从做手术至今已经过了一个月,37岁的于慧仍然在与北京体坛医院美容整形科争执,她坚持认为,如果不是自己发现,医院已经瞒着她将人工的脂肪填充到她胸部了。
于小姐称,她是在一本杂志的广告上了解到北京体坛医院整形中心有能力做这个手术。此前,她向医院的于建刚大夫反复咨询,均得到了可以做这个手术的答复。在最后一次检查中,大夫还检查了她的身体,找到了可以抽脂的部位。
于慧最终与医院签订了手术协议,其中明确写明她接受的是自体体细胞隆乳手术,手术费用一万元。
12月2日下午3时许,于小姐来到体坛医院整形中心进行手术,手术主刀的是于建刚大夫和助手曹大夫,当手术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脂肪充填时,一场争执将手术非正常终止。
患者:医生偷换我的脂肪
按照于慧的说法,手术从手臂吸脂开始,由于不需要全身麻醉,她一直保持着清醒,手术进行到腹部抽脂时,大夫于建刚提出要蒙住于小姐的头部。
“他们说这是出于卫生消毒的考虑,我当时也没多想。”于小姐说,“我就特别好奇,想看看我的脂肪到底什么样子,但大夫却总是不让我看。”在于慧以“如果不让我看,就拒绝做手术”的“要挟”下,她终于看到了自己的脂肪———颜色是淡黄色的,由于还带着血液,有些像肉。
当抽出的脂肪进行活化后,准备填充到胸部时,于慧再次要求看一下,这次,她发现“脂肪是透明的,看起来像果冻,跟刚刚抽出的脂肪完全不一样。”于慧坚持要求大夫就此做出解释,大夫于建刚解释说“这是由于添加了活化剂,说多了你也不懂……”
这个说法不能让于慧满意,她在手术台上和大夫争论起来,她说,最终大夫直言对她说:“这就是人造脂肪,你的脂肪根本不能用,已经倒掉了!”
医院:事先已告知患者
北京体坛医院承认,他们确实倒掉了于慧的脂肪,那是因为在抽脂后,他们发现于慧自己的脂肪无法填充胸部,在告知她后,医生才准备换用人造脂肪。
体坛医院美容整形科的负责人王英和曹大夫肯定地说:“我们手术的时候发现她的自体细胞不符合条件,就告诉了她要用人工脂肪代替,她不同意,因此手术终止。”
手术执刀医生于建刚、体坛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赵丰也表示,手术过程中已经主动告诉了患者发生的一切。他们称,医院愿意将一万元全都退还给于慧,“我们医院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给于小姐造成任何的不良后果。”
事主录下关键证据
在于慧的手术非正常终止后,她开始与医院方面进行谈判,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于慧使用了录音设备。
在这些录音中,美容整形科负责人王英说:“当时是医生判断你的自体细胞不能用,只能用人工的代替,没有告诉你那是为了不让你有心理负担。”
助理大夫曹大夫称,“我们惟一的问题就是事先没跟你说清楚手术中如果自体的不能用,我们就会换人工的。”
主刀医生于建刚也表示:“我不知道咨询的过程中她们没跟你说清楚,不然就没这么多问题了。”
去年12月26日,记者向王英、于建刚、曹大夫出示了这些录音材料,他们承认那些话是他们说的,但三人仍坚持称,已经事先将真相告知了于慧。
对于录音中王英的话,于建刚和助手曹大夫都称“王英当时并不在手术现场,她不了解情况。”王英也称自己只是随口一说,她表示,自己不了解手术过程中的情况,“我都是自己想象、推测的,我看反正也没有造成什么不良后果,那就这样跟她谈了。”
于慧认为任何事后的解释都不如自己当时的录音更有说服力。
少数医院可做此类手术
自体脂肪移植隆胸手术是一项难度较高的手术,除了要在专业的医院进行外,对医生的执业水准要求也非常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体坛医院美容整形科的诊疗科目范围里只有外科一项,而于建刚大夫也承认,“我的上级医师只指导过我一次手术,一毕业,我就独立操作手术了。在体坛医院做过10例左右这种手术,并发症是百分百会有,只是程度不一样。”
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须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国医学院科研研究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整形外科医院乳房整形中心主任栾杰介绍,自体体细胞隆乳术的关键就在于自体体细胞的提纯,由于手术过程中无法检测细胞纯度,所以更多的是依靠主治医生提纯水平,而目前北京大约有10家左右的医疗机构可操作此技术。
栾杰表示,事实上,社会上一些美容机构并没有能力进行自体体细胞隆胸手术,但他们却打出广告以更多地招揽顾客。
身高1.64米,体重仅95斤的于慧在这次手术中被抽出了1000多毫升的脂肪,这意味着她已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进行这类手术,而更让她愤怒的是自己遭遇欺骗。由于掌握了一些录音证据,比较有把握,她向医院提出了5万元的索赔,并准备随时提起诉讼。
北京市澍铧律师事务所的刘昊斌说,“如果于小姐所说属实,那么体坛医院的行为确属侵权,于小姐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李佳
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