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将在我省高校设立“泰山学者”特聘岗位,以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带动我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自2003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中设立100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建成100个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400至600名学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带动100个优势学科的发展,不断推出重大科研成果。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或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所依托的学科中设置。每一获准设置岗位的学科原则上设置特聘教授岗位1个,每一岗位设置期为5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法,第一阶段聘任时间为3年,期中考核合格的,续聘(第二阶段)2年。“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工程第一期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由省财政支付,设岗学校按月发放。(本报记者赵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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