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年春节将至,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提出“九不准”。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是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多发期,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
实“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来山东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各自实际,研究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指示精神,重申以下要求:坚决制止年终乱发钱物,不准借节日、举办庆祝活动之名发礼品、纪念品;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及单位之间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未能拒收的,要一律及时登记上缴;严禁上级机关以任何借口到下级机关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工农业产品,下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上级机关及领导干部送礼;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也不准到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用公车旅游、回家探亲。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既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而上者,一经查实,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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