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株洲市政府召开新闻分布会,会上发布的消息让在场的新闻记者大吃一惊:为唤起全市人民的环卫意识,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让全市所有的环卫工人休假两天,以“有环卫城市洁,无环卫城市脏”的强烈反差来引起全体市民对株洲环卫的关注,体会一下城市环卫工人劳动的重要性,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环境”的大
氛围。
连日来,“环卫集体放假”事件成了株洲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焦点话题。有人称,市政府想出这个办法来教育广大市民,真是绝了,也有人说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它实在太荒唐了。
惊人之举--整座城市突然变得面目全非
昨日上午,株洲市城管局环卫科的周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12月3日,他接到市委市政府的通知:所有一线环卫工人5、6日两天全部休息,实行“三停”(停止清扫、停止清运、停止上门收集),环卫车辆、工具保养维修,“休假”结束后,全体环卫人员“重新上岗”。当他接到通知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即使在春节等节假日环卫工人都从来没有集体放过假,今天怎么了?当局领导告诉他这是该市政府有意导演的一出“苦肉计”时,他才回过神来。
但他们的担心还是有的:让环卫工人放假两天以制造脏乱差的现象也有可能起到反作用,有可能招来市民的一片投诉之声。尽管政府已经做好解释的准备,但这种由政府强行作出的解释,市民能够接受吗?
12月5日,就这么短短的一天,当环卫工人停下他们劳动的双手时,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幕便发生了:在株洲建设路、新华路等主要干道以及火车站等地已经面目全非,放眼望去,长达几公里的街道两旁,垃圾已成“长龙”,垃圾桶“盆满钵溢”,果皮纸屑令满街狼藉,生活垃圾遍布大街小巷和各生活区,过往行人纷纷掩鼻……
当人们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市突然间变得那么脏乱时,人们满腹狐疑:“株洲怎么了?今天怎么了?环卫工人都到哪里去了?”
用心良苦--牺牲两天为换万民环保意识
株洲市政府为何要作出这一开全国先河的决策?对此,人们作出了种种猜测。昨日,株洲市城管局环卫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开了谜底。
据悉,70万城市人口的株洲,日产垃圾近千吨,用10吨的卡车清运,每天要跑80多趟。在待遇不高、工作强度大的情况下,全市1400多名一线环卫工人仍在为500多万平方米的城区清扫面积而努力。然而一人扫万人丢、前面扫后面丢、人为破坏环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其次,不少单位和店铺拒交保洁费,全市保洁费的收取率不到40%。另外,环卫设施破坏现象也非常严重,株洲市街头的1000多个果皮箱有近半遭人损坏,去年,他们不得不投资20多万元,更新了470个。
最普遍的就是不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清扫工在前边扫,他在后边扔,劝告他,他要么嘻皮笑脸,要么趾高气扬。还有就是不尊重环卫工人,清扫工扫路时,竟有人嫌扫出灰尘,弄脏了他漂亮的衣服,对清扫工大声喝斥,更有人对清扫工大打出手……
株洲市正为200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而努力,于是作出这一开全国先河的决策。该市政府明令:一线环卫工人5日、6日全体休假,让市民在没有环卫清扫的状态下感受两天,牺牲两天,换来万民环保意识。
政府评议--集体放假“绝招”果然收到奇效
脏水四溢,垃圾成山。在株洲环卫工人集体放假的第二天,不论走在株洲城哪个角落,都能听到“太脏了,受不了,环卫工人早点上班”的感慨。在没有环卫工人的日子里,满街垃圾在拷问市民,满街垃圾在“启发”市民。当天,株洲市政府对这一决策进行评议,不少市民表示,政府此举虽然有点“损”,但确能让大家受到启发。
记者当天在株洲市看到,脏臭乱等现象仍然严重,但来往行人对手中垃圾的处理已显得较谨慎。在市中心广场,一位正在吃香蕉的中年妇女将香蕉皮丢到了附近的垃圾堆上。她坦言,以前不会这么注意,通过这次放假让她明白,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要靠大家一点一滴做出来。株洲市各区政府组织的人大、政协、群众和学生代表现场评议结果,证明了该妇女的回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绝大多数市民表示,今后应该做到人人爱护环卫、人人参与环卫。有的市民建议,要使株洲成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政府还应出台一些硬性规定,使环卫工作成为各部门及广大市民必须参与的活动。比如说,公务员一年必须参与几次环卫工作,列入年终考核;低保人员必须参加几次环卫工作,才能领取到最低保障金等。
不同声音--照此逻辑推理岂不天下大乱
就在人们对株洲市政府这一决策大加赞赏时,记者在采访中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一些市民对记者说,如果为了让市民体会一下城市环卫工人劳动的重要性,就要让全市环卫工人都放假两天,制造“无环卫城市脏”的现象,那么,为了让市民体会一下公安工作的重要性,是不是就该让公安民警都放假几天,任由犯罪分子横行,制造“无公安社会乱”的现象呢?是不是为了让市民体会一下监狱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就该让监狱警察都放假几天,让罪犯都回到社会,制造“无监狱警察罪犯没有人管”的现象呢?照此逻辑,天下岂不大乱?
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宪法》虽没有明确规定公民有“环境权”,但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实际上是把为公民提供一个清洁良好的生活环境作为政府的职责作了规定。表面看来,株洲市委市政府此举正是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好像正是政府尽职尽责的表现,是对公民“环境权”的尊重,但事实上,这一做法,将人为地迫使该市市民在两天之内生活在一个没有环卫工人打扫、脏乱差的城市环境之中,恰恰是对公民“环境权”的破坏。尽管这种破坏只有两天,但根据法治精神,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非法损害都是不容许的。也许两天脏乱差的环境不足以给公民带来巨大的物质和健康损害,然而,这一事件所反映出的政府部门任意践踏法治原则、漠视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不容忽视。
他们认为,要提高市民的环卫意识,让市民更加理解环卫工人的劳动,完全可以通过更生动广泛的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实现,而根本不必采取此种荒唐的措施。湖南《东方新报》驻株洲特派记者谭忠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