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京城非法贩运、储存烟花爆竹比较突出的情况,北京市禁放办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北京“禁放”政策没有变。200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地方法规已实施11年。通
过依法划定禁放区,同时在非禁放区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品种等措施,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已得到一定控制。
但近年来,随着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增加,北京周边地区一些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加工点向北京市大量倾销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北京市个别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销售网点也受经济利益驱使,公然经销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这成为每年北京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等大量案例的主要原因。
统计显示,仅从今年10月20日至12月5日,北京市各级公安机关就查处各类“禁放”案件61起,依法处理84人,收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1781万余头。
“2004年元旦、春节的‘禁放’形势仍然严峻。”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积极采取“疏堵结合,控制源头”的措施,加大了对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查堵力度;同时,强化了对非禁放区的管理,确保群众在非禁放区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记者李煦
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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