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对新预售商品房都将按套内建筑面积来出售,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市民普遍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大大减少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因面积产生的纠纷。而开发商们却认为,此举并不会对楼市房价产生实质上的影响。那么,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来出售到底是否“换汤不换药”,山东省有没有可能
也推行这种售楼方式。就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公摊面积由明变暗开发商表示有隐忧
据介绍,住宅套内面积由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组成,其中,使用面积是每套住宅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通俗地说就是“地毯面积”。而以往按建筑面积卖房,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如楼梯、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等。
按建筑面积计算改为以套内面积出售,每平米价格肯定会有所上涨,涨幅大小也由开发商自己决定,但省城许多开发商认为执行新的计价办法时需要非常谨慎。因为他们最担心的是,按照过去的销售办法,公摊面积是明着的,直接随着建筑面积的标价一块出售;现在如果变成暗的,随着套内建筑面积一块暗中转让的话,每平米价格的上涨幅度肯定不会太小,这很可能会吓跑消费者,影响楼盘的销售。
买的就是门内的面积多数消费者双手赞成
在省城花园路上一售楼处准备购房的刘先生称,公摊面积一直是开发商的灰色地带,以往按建筑面积卖房,容易让一些不良的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进行暗箱操作,使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变大。“要是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的话,买房人买的就是自己家门内的面积,开发商无法再在公摊面积上做手脚。”
近几年,商品房面积缩水投诉呈直线上升趋势。据省消协统计,目前全省对销售面积问题的投诉,仅次于工程质量、合同纠纷,而且这方面的投诉增幅较大,今年上半年的投诉率就同比增加了10%以上。
消费者普遍认为,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量专业性很强,购房者若想对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测量必须出钱聘请专门测量单位,而且还需整幢楼集体来测。而套内建筑面积消费者自己基本就能测量出来,有助于避免开发商多算公摊面积来增加利润等作弊行为,又能有效减少目前关于“住房面积缩水”、“分摊面积不合理”的纠纷。
三年前曾有试水者但二年不到便夭折
就在人们对北京卖房子的新办法议论纷纷时,在省城济南一个不为人们注意的楼盘却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位于省城南部的一个叫千禧嘉园的小区,三年前在省城秋季房展会上,这家小区的开发商就对外推出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的新方式,成为省城地产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时在整个省城引起很大的轰动。
“从2002年起就已经停止用这种办法卖房子了,”这家楼盘负责销售接待的一位邢姓小姐告诉记者。她介绍,其实当时推出的这种举措是出于房屋促销手段的需要。谈到为什么放弃了这种销售方法时,这位一直负责销售的人员不愿多讲。据悉,从2000年9月这个楼盘开盘销售以来,销售情况一直温而不火。这在当时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新办法何时到我省建设厅表示暂不推
至于今后我省会不会也实行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的办法,山东省建设厅住宅房产处的沈大善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曾就此事在内部进行过讨论,但是考虑到不少问题并没有因此得以实质性的改变,所以暂时还没有打算在我省付诸实施。别的城市实行的效果如何,还得进一步观察。
据悉,此前,广东、重庆、深圳、海南和杭州等地已相继出台和实施了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 (郝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