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组织化程度提高 隐蔽性越来越强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文指出,1998年以来,中国经济犯罪总量持续居高不下,总体上呈高发态势。
近年来,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平均都在800亿元以上,约占每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以
上,为普通刑事犯罪中360多万起侵财案件涉案
价值的3倍多。1998年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向司法机关移交经济犯罪案件4864件。
文章说,经济犯罪在中国的发展尽管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却快得惊人,且呈现出十大发展趋势。在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犯罪仍将继续呈高发态势,执法机关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文章指出,自1998年以来,中国经济犯罪的总量持续居高不下。立案数量从1998年的5.2万起增长到2001年的8.5万起,年均增长20%左右,远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增长速度。2002年立案量仍高达7.1万起。
为了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国家陆续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便死灰复燃。仅潮阳和普宁两市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3亿元,涉嫌偷骗税近42亿元。
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后,犯罪分子就打着“开发西部”的旗号,以提供投资为诱饵,骗取西部企业的“评估费”、“保证金”。在今年上半年非典型肺炎在中国部分地区流行期间,少数不法分子丧尽天良,大肆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文章还指出,中国经济犯罪大要案件突出。全国各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领域都有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案件发生。
在银行业领域,在公安部组织侦办的“10?12”专案中,自1993年以来,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3任原行长先后在该支行挪用联行资金近5亿美元。在证券业领域,“银广夏”在实际亏损2.2亿元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增利润7.7亿元的业绩报告,从证券市场圈走5.74亿元资金。
在税收领域,在北京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陈学军特大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在1999年10月至2001年2月期间,陈学军等以28家皮包公司的名义从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领购10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2300份,万元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3100份,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肆虚开和倒卖,涉案价税可达200多亿元;仅公安机关查证虚开的10万元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3380份,价税合计就达31亿元,税额4.5亿元。(于滨)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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