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卫生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流行性感冒等发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流行性感冒等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加强流感等发热疾病的监测和宣传,做好疫苗接种。
通知说,冬季和春季是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的高发季节,流感的早期症状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极为相似,甄
别、鉴别诊断十分困难。
另外,其它部分传染病如肺炎、麻疹、风疹、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疾病等也以发热为早期主要症状。若流感等以发热为主要症状的疾病流行,将会给非典防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加大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的压力,并且易造成混淆。因此,2003-2004年度加强对流感等发热疾病的控制极为重要。
为了做好今冬明春流感等发热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市卫生局制定了《青岛市流行性感冒等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了流感、肺炎、麻腮风、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的接种对象、时间、方法等。肺炎疫苗推荐接种人群是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不宜接种人群是怀孕期、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儿童;全年均可接种;接种1针。麻腮风疫苗推荐接种人群是婴儿初次免疫,较大儿童和青少年加强免疫;不宜接种人群是怀孕期、哺乳期妇女;全年均可接种;接种1针。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接种对象是2-71月龄婴幼儿,其他人群不许接种;接种方法是婴儿2月龄时接种第一针,4月龄接种第二针,12-15月加强免疫1针。
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提高对流感等发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好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强流感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流感等发热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要做好流感等发热疾病的疫苗接种工作,保证安全疫苗接种,严禁乱涨价、乱收费。(本报记者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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