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吴焕)中国消费者协会昨日宣布,每年都将对获得“3?15标志”的产品进行监测,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将取消该产品对标志的使用资格。
“3?15标志”是中消协于2000年3?15期间设立的,旨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三年来,已有食
品、滋补品、手机、燃气器具等二十余家品牌获得该标志的使用资格,已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时所参考的重要依据,也
是企业展示产品形象的一个重量级指标。
中消协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每年要对使用“3?15标志”的产品进行市场监测,即在不告知当事方的情况下,由消协工作人员模拟消费者的身份,从市场购买样品,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如果检测指标符合各项标准,将许可企业继续使用“3?15标志”;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取消标志使用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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