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至此,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及安全监督管理在我国正式全面启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从2004年1月1日起,凡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
类食品生产企业,将不得从事这5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从现在起,该局将强制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及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据市质监局介绍,食品质量安全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从2002年5月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5类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监督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919家大米、小麦粉、植物油、酱油、醋5类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我市先后有20家生产企业获得该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仍有大量食品生产企业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如不抓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将从2004年1月1日起,不得从事这5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
昨天,市质监局还提醒我市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方便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方便食品等10类食品开始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监督管理。我市有关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提早做好准备,早申请,早受益。(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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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要求企业必须确保出厂销售的食品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
Q S”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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