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8月5日做出裁决,从中国进口的某些制动鼓和旋转器不构成伤害美国生产商的市场影响,从而结束了对有关进口商品的调查。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这起根据美国贸易法第421条款提出的调查案进行投票时,全体委员一致投了否决票。这一条款是根据《2000年
美中关系法》,为实施两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定而增补的。
据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的消息,根据这项协定的“过渡性双边保障”条款,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查明从中国输入美国的产品的数量的增加或产品输入状况达到如此程度以致给生产类似产品或与其进行直接竞争的国内生产商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干扰,那么美国的国内生产商可以获得补救。
根据有关法规,下列情况构成市场干扰:某种与国内产品类似或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进口迅速增加──无论是绝对还是相对而言,以致给国内产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有市场干扰情况存在时,即向总统提出可能的纠正办法,以使国内生产商获得补救。总统作为最终裁决人可以决定提供补救,或者不采取任何行动。
自《2000年美中关系法》生效以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曾根据421条款至少审议过两次调查,一次涉及金属丝衣架,另一次与某些机电器械相关。在这两起调查中,该委员会均裁定,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这些产品导致了伤害美国厂商的市场干扰,并建议总统对这些进口产品增收关税或实施配额。但是,布什总统在这两起案子中都决定不采取保护措施,一次是以“国家经济利益”为由,另一次是考虑到这样做会对美国经济造成的消极影响。
另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关于从中国进口四氢糠醇的调查案做出初步裁决。中国受到向美国市场倾销四氢糠醇的指控。美国国际贸委会在8月5日的这项初步裁决中说,他们发现有足够合理的迹象显示,这些产品对国内生产商造成了“实质性”伤害。
对进口产品征收倾销税必须经商务部做出有倾销行为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美国行业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的最终肯定性裁决后,才能实行。预计商务部将在2003年12月1日前做出初步裁决。
此前一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针对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进口美国的聚乙烯商品零售袋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案中,做出了肯定性的初步裁决。预计商务部对此案的初步裁决将在2003年11月28日前公布。
倾销是指以低于本国或第三国市场价的价格,或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出口商品。(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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