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在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他强调,全面加大力度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解决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住房难”问题的“民心工程”,有关部门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使广大市民从中尽快受益。
夏耕在调研中实地察看了市北区的劲松三路以西、辽阳西路以南的浮新小区,河马石旧村改造;李沧区的李村河以南、双峰山以北、毛公地村以西的双峰山住宅区、金秋小区、馨苑小区、百通花园;四方区东部新区等规划、建设之中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详细了解了这些项目的规划、建设以及销售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夏耕指出,市委、市政府已经将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充分满足广大市民购房需求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部门要把它当做一场战役来打,要把工作做细,在实施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
他强调,在下一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要统一规划,市内四区的所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都要放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下通盘考虑,要与旧村改造、旧城改造有机的结合起来,统一进行高起点规划;二是要完善政策,有关部门要把1998年房改以后国家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与青岛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在充分考虑群众实际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细化青岛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三是要做好配套,每一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的绿化、环境等小配套都要坚持高标准。一些规模大的小区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卫生、文化、教育等设施的全面配套。同时,整个城区范围内交通、道路、供热等大配套也要认真解决;四是要市、区联动,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的积极性,共同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夏耕特别强调,经济适用住房,绝不意味着粗放和低水平。建设的整个流程,从规划方案的设计,到开发单位的确定一定要严格进行招投标,要选择最优的方案,最好的企业进行建设。在户型和单体的设计上,一定不能照搬过去的低层次的标准和户型,要跟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特别是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很好的结合起来,要充分考虑到广大市民不断提高的住房需求。对工程质量更是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一定要做到高质量,房子交给住户时,不能存在质量问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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