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市外经贸局了解到,日前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以19号令公布了《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对设立外商控股或独资的中、外方条件、允许设立的区域、审批程序、经营范围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以进一步扩大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
规定中说,外方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
方需是年旅游经营额在4000万美元以上、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具有良好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旅游业的有关法规的旅行社或者是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件》的标准。外方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除应年旅游经营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外,还应符合上述其他条件。设立的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人民币;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经营业务。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
据介绍,我市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属于这次开放区域。有关人士说,石老人度假区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扩大招商力度,尽快吸引国外旅游企业和旅行社落户区内,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加快发展。(苏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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