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按新标准划分的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1588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悉,新的划型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今年2月19日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确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规
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有关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
新的划型标准参照国际通行惯例,确定了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共同作为划分工业企业规模的依据。大型工业企业的具体标准是: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按此新标准,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根据2002年全国工业企业的年度数据,划分出全国新的大型工业企业1588家。由于新、旧标准变化较大,经认定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比原来的7558家减少5970家。
[ 周倩 ] 来源:[ 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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