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江
作为中国对美彩电出口占据绝大多数份额的生产企业,也是此次美国指定调查企业之一的长虹,其一举一动都深受国内外产业界关注。昨天,长虹有关人士接受记者专访,并首次提出三大质疑。
有关人士开篇就向记者表示,“长虹绝不存在倾销问题”。资料显示,长虹是出口
美国彩电数量最大的中国企业,2002年出口数量301.6万台,占国内彩电总出口量的88.2%,金额4.16亿美元。“长虹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通过我们的报表、上市公司的年报都能看出来,我们出口的产品都是赚钱的。”长虹执行总裁王凤朝在接受采访时声称,长虹出口利润率在15%以上。
对于是否被列入法定调查对象,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还没有听到相关部门的说法,但这并非问题的重点,对于此次反倾销案,长虹有几个质疑。
首先,把印度作为替代国的做法很不公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这次裁定,一个最不利的消息就是以印度作为中国彩电成本的替代国。他指出,众所周知,印度的彩电业生产规模小、管理落后、竞争程度低下,与中国彩电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将印度作为“替代国”,不但不合理,更致命的是将“中国彩电成本被严重高估”的可能性大为增加,甚至可能出现以印度为替代国,由生产正常价值比较法得出中国彩电的倾销幅度为84.17%的严重结论。
第二个值得质疑的就是,为何美方一再坚持中国彩电对其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刘海中认为,美国已经基本没有本国彩电企业。而此次提起诉讼者虽近百万人,但基本没有从事普通彩电生产的工人,也就是说基本不存在申诉方提出的彩电制造工人失业问题,相反从运输到销售维修,中国大量家电产品的进入带动了美国相关流通产业就业机会的大量增加。同时包括长虹在内的中国企业从美国企业购入的器件、设备也直接扩大了美国的外贸收入,间接为美国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另外,美国为何至今要将中国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让人费解。”刘海中表示,中国已经在世贸规则下进行各种国际贸易活动,而且彩电制造业也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在市场竞争规律下,通过一系列技术、流程创新和成本控制,已经成为国内最具竞争性行业和全球彩电发展速度最快、成本下降最大的行业。在这两大背景下,仍然对中国彩电业使用替代国规则是相当不合理的。
据长虹方面透露,中国商务部前日正式向美国驻华使馆提交了相关文书,希望美国公平对待中国彩电企业。“企业不便过多评论国家行为,但这应该是个利好消息。”长虹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中国彩电业走向国际化纵深市场的进程,类似的以利益保护为本质的遏制手段还会阶段性出现,长虹将积极应对。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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