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统计局昨天发布物价信息称,今年5月份,我市物价指数位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12位,比4月份前移了3位。
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5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即物价指数为100.6%。其中青岛为100.9%,在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12位,比4月份前移了3位
(由高到低排序)。居首位的是成都,指数为102.6%。杭州排位最末,指数为98.6%。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厦门以101.1%列首位,其次为青岛100.9%、深圳100.8%、宁波100.2%、大连99.7%。
今年1至5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物价平均指数是100.7%,其中青岛为101.3%,居36个大中城市第10位。呼和浩特排首位,指数为102.7%。末位为贵阳,指数为98.7%,
5月份与4月份物价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物价平均指数为99.3%,普遍较低。其中青岛为99.1%,位居36个大中城市第21位。居首位的是拉萨,指数为101.1%。居末位的是南宁,指数为97.9%。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厦门以99.8%列首位,其次是深圳和大连为99.4%、青岛99.1%、宁波99.0%。(刘芳滨王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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