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通知。通知指出,取消进市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度”。我市引进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进市落户。
他们“全家”都能来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进市落户: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
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这些人“自己”能落户
对我市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其本人可进市落户。具有普通专科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人员;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并轨本科毕业生。
投资者如何落户
对来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国内外客商,达到以下标准,可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和本企业的普通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管理骨干进市落户。纳税总额每达到30万元人民币,可取得1个常住户口,实行一次性办理,可迁入6人;每接收当地人员50人就业3年以上,并足额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可取得1个常住户口,实行一次性办理。
成建制迁入有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从外地成建制迁入我市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名企业集团总部及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已投产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科研、教学、管理人员,可进市落户。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军队转业干部、复退军人、离休干部及随迁家属可进市落户。
夫妻两地分居6年以上,且来青一方年满35周岁,其本人及符合随迁条件的子女、父母可进市落户。
“农转非”要加快
《通知》指出,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加快“农转非”进程。凡已在城镇建成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从事非农产业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当地农业人口,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对人均可耕地不足0.1亩的建制村,尽快办理“农转非”。其中对于个人要求“农转非”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对整村要求“农转非”的,由市公安机关统一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其他规定
《通知》指出,为防止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的老龄化,严格控制达不到我市规定的学历、职称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违规收养、抱养人员,有犯罪记录或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人员的迁入。
《通知》规定,凡符合条件要求进市落户的外地人员,各有关部门即应予批准,并免收城市增容费。
据了解,该通知适用于市内四区及崂山区。(陈春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