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3-03-27 00:00:00 青岛晚报
晚报讯昨天上午9时许,一辆公交367路车行驶到莱芜二路与丹东路交界处齐东路车站时,因倒车不慎将路旁的一棵行道树撞倒。司机当时下车查看后迅速驾车离去。 昨天上午,市北城管三中队协管员在现场目击了行道树被撞的场面,并且记录下了车牌号的后四位为“119×”。市北城管三中队执法人员从昨天开始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指出,驾驶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希望该公交车的驾驶员能主动到中队队部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市北城管三中队电话:2727440;地址:尖山路39号。(本报记者)
昨天上午,市北城管三中队协管员在现场目击了行道树被撞的场面,并且记录下了车牌号的后四位为“119×”。市北城管三中队执法人员从昨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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