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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顾客:手机维修了三次 商家:要换新机得添折价钱
青岛新闻网  2003-01-07 00:00:00 青岛早报
 

  求助

  前天中午,市民于先生来到读者接待室向早报求助:去年3月2日,他在华阳路一家名叫“攀科电信”的商场,花了720元买了一部摩托罗拉 T360型手机。
  去年11月5日,于先生发现手机中储存的电话资料全部丢失,便要求商场维修。到12月11日,于先生的手机已修理了三次。
  前天早上,手机再次出
现故障,他便到商场要求调换。工作人员说,如果要换新手机,需将原手机作价300元再加钱。于先生认为这对他不公平。

  确认

  前天下午,于先生找到了泰山路工商所。
  工商执法人员确认,于先生的手机应按照“手机三包”的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即“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的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纪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现场

  在现场,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的工作人员为于先生更换新手机。该商场工作人员以摩托罗拉 T360型手机早已断货为由,同意更换一部标价为680元的诺基亚3310型手机,但要将原手机折价为300至400元后,于先生再添近300元。
  于先生认为“攀科电信”的做法不合理,他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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