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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焊死保安的门 业委会被“前任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青岛新闻网  2002-12-26 00:00:00 青岛早报
 

   昨日,市南区华丽广场业主委员会主任蔡先生突然接到市南法院通知,被他们炒掉的“前任”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原以为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刚刚松了一口气的蔡先生这才意识到,更大的麻烦又开始了。他知道,这桩诉讼的“导火索”是十几天前发生的“驱逐保安事件”

  傍晚8时“巨变”发生

  青岛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华丽广场的“前任”物业管理者。12月7日晚8时30分,华丽广场小区突然“热闹”起来,居住在该小区的几十名业主找来气割工具,将该公司办公室外门用铁栏杆焊死,把通往办公室的铁制楼梯强行割断,并将该公司的保安赶出小区。

  第二天,该公司工作人员来上班时发现,保安全换了,他们连小区都进不去了。对此,业主委员会的解释是:“你们被炒掉了。”

  不让我管理,不行!

  对于自己的被炒,该公司认为是不合法的。据“新盛华公司”诉称,该公司于去年2月9日与华丽广场一期的全体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管理期限至2004年2月9日。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根据近期所做的民意调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其提供的服务满意率为97.75%。他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强行封闭办公场所,扣留办公用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该公司请求法庭判令业主委员会继续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赔偿损失3万元。

  拒不退出,封门!

  为什么将“新盛华”封了门?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蔡先生解释,今年7月,市南区政府物业办批准该小区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们提出的意见,业主委员会给“新盛华”提出了17条整改意见,认为该公司只管人,不服务,但没有得到任何改观。他们于9月底四次向该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中止与该公司的管理合同,并在市、区两级物业办主持下,公开招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新旧物业公司应在一月内交接完毕,但“新盛华”拒不交接,12月7日,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会议讨论此事,气愤至极的业主们当即上街找来工具,引发了“封门事件”。(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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