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对我市水利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予以宣判,再次维持了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采砂的当事人将被处以12万余元的罚款。
违法采砂被查获
去年7月份,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莱西市市民王某擅自在大沽河莱西市牛溪埠镇后庄扶段河道内违法采砂
,开设非法砂场。7月29日对此立案。7月30日至11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勘验,进行了艰苦细致地调查取证,并委托有关部门对大沽河机械采砂单位纯利润进行认定。综合所有证据,证明王某等两人从2001年3月份开始,擅自在大沽河莱西市牛溪埠镇后庄扶、后于格庄段河道内,动用大型机械采挖砂石,合计采砂量8228立方米,违法所得63190.2元。
不服处罚提出诉讼
市水利局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年12月13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对全部的证据及案情再次进行了确认和质证。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今年1月8日,向王某依法送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王某等二人没收违法所得63190.2元及处以违法所得两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王某二人向市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南区法院于今年3月14日进行了公开审理,3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市水利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二人不服,并于今年4月25日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了终审判决,再次维持了市水利局的处罚决定。
处罚额度最大
据介绍,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迄今为止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额度最大的一次。
在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生效后,如果王某二人不能主动履行,市水利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水利局方面表示,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将会对在大沽河河道违法采砂的业主造成强烈的震慑,对保护母亲河和整顿河务秩序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