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偷了手机的牛某听说失主报案后,又托人把手机还了回去,岂料“为时已晚”,牛某因盗窃罪前天被城阳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月31日下午,牛某和几个朋友在城阳区一家饭店吃饭,牛某趁人不注意,将酒店老板放在柜台上的手机偷走。
牛某听说酒店老板报了案,一下子心虚起来,于
是托朋友把手机归还给了失主,想以此息事宁人。
法院审理认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牛某虽然将赃物退还失主,但退还赃物的行为既不是向公安机关自首,也不属于犯罪后的立功表现,而是由于惧怕处罚才做出的行为,因此法院酌情作出了判决。(振涛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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