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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卖春和买春谁更加可恶 该打谁的板子
青岛新闻网  2002-02-05 00:00:00 
 

  性交易市场,也由供给和需求构成,供需双方互相依存。日本原来描述这种世象的词是“卖春”,板子打在卖春妇的头上。在郁达夫那一代留日学生的作品中有颇多反映。后来日本的女性主义者力主用“买春”来指称这种男权社会的痼疾,逐步获得了社会的认同,把矛头指向拥有权力和财富的嫖客,申明是需求方主导了性交易市场。卖春或买春,虽只一字之差,区别却是颇大的。很惭愧,我们的认识远没有达到日本的水平,我们习惯卖淫嫖娼并举,貌似无所轩轾,言外之意还是卖淫引发了嫖娼。扫黄活动中,抓“小姐”的力度大于抓嫖客的力度,特别是对那些公款嫖娼贿款嫖娼的官帽嫖客几乎很少触动即是证明。最“倒霉”的是那些街头拉客和活动于三流旅馆、公共娱乐场所的流莺和暗娼,总是他们最先“触电”。至于在高级宾馆进行性交易、在别墅包养情妇和性滥交,是极少受到干扰的。

  男权社会的性霸权越来越嚣张了,把人类社会的伦理水平法理水平逼到了一个更不堪的境地。据2001年12月在日本横滨举行的第二届世界反儿童性交易大会估算,每年有约100万儿童与青少年(多数是少女)加入了年收益数千亿美元的商业性色情交易。土耳其希南大学的两位教授向大会提交的报告,则估计全世界约有300万以上15―17岁的雏妓。一家刊物描述,“隐瞒真实年龄的妙龄少女,正好处于半儿童半成人、半独立半依赖、半逆反半顺从、半开放半锁闭的状态”,“她们成为一种稚嫩可人的商品,像小动物一样纯洁,也像小动物一样被遭践”。这已经不是西洋镜或东洋镜里的故事了。我们本土的恶棍也已经像贪婪地敛财一样,疯狂地攫取这种“稚嫩可人的商品”了。

  最近,昆明判决了一起中学生介绍卖淫案,被判处1到4年徒刑的有10名少女,实际涉案的未成年少女高达54人,有的只有13岁。她们“把卖淫当成了游戏”,出庭的时候还穿着校服,佩带团徽。我不知道我们的教育史将会如何描述这个悲哀事件。但是,更使人震惊和愤怒的,是那些导演这个悲剧的恶棍,没有得到应有的清算和惩处。据介绍,是一个嫖客群落把这些无知少女诱出学校、走上风月之路的。他们是一群“有钱有势”“有特殊需求”的人,他们要“小的”要“学生”。他们是宾馆老总、旅行社经理、公司董事长、副厅级之类的政府官员,年龄从30多岁到50多岁不等,人数远比卖淫的中学生要多得多。而在此案中,只有一个嫖客因奸淫幼女罪受到刑事处罚,其他嫖客都是罚了几千块钱以后便没有什么事了!有了几个钱的臭男人,就可以如此蹂躏少女、蔑视伦理、玩弄司法于股掌之上,我们社会的某些地方、某些环节上的良知已经沦丧殆尽了!这些恶棍的财富在膨胀,在财富的鼓励和社会的纵容下,他们的罪恶欲望也在恶性膨胀,他们的罪行也将不了了之吗?为了民族的尊严和幸福,我们该愤怒了。救救孩子!救救未来!这是提到中国人面前的、刻不容缓的抢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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