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翻旧史,又读到有关王安石变法的文字,特别是读到“大名鼎鼎”的“青苗法”,更是多了几分感慨―――感慨在于王安石费尽心思推出了“青苗法”却又输给了“青苗法”。依今天通俗的说法,这一招应叫做“好心办了坏事”。
“青苗法”为何物?说穿了,就是“农民银行”。这一“农民银行”最早发明于王
安石做太守时,而且在陕西一带进行过推广,颇有成效。“农民银行”的做法是春耕时贷款予农民,收割时本利收回,可解农民春耕时资金不足。按说这个办法利民利国,应该算是为农民办了件实事。但王安石却为什么在推广“青苗法”时一败涂地呢?
原因就在于这一新法由最初的“双方自愿”变成了“一方强迫”。王安石为了推行他这一动人计划,为各地官员办理贷款下了“死命令”,即不管农民需不需要,各地都要按计划贷出一定款项,而且将其作为考量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办理贷款成绩好的官员,一律得到提拔,办理差者一律给予处罚。如是,每一个官员无不比着劲儿向农民“推销”贷款,比着劲儿上报贷款政绩。此种风气一成,自愿按需贷款成了强迫分配,每家每户都得向官家借债,每一期三个月,每个人在每个借贷期都得交30%的利息,利民一变而为扰民,许多家庭甚至不堪其扰,最后弄得家破人亡。王安石由此也受到从朝廷到善良官吏特别是农民的反对。1076年,神宗一道圣旨,废了青苗法。变法也为此流产。
王安石的变革精神,自然应该得到历史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本意,也足可受到人们的赞赏,最初的效果也毋庸置疑,问题在于推行的方式。王安石在做太守时,了解地方情况,知道农民什么时候需要贷款,什么时候不需要贷款,或者需要多少贷款。但此一行之有效的办法上升为“新政”后,却从根上走了样子。而上升为政绩指标后,新政更是变成了“歪政”。用今天的话说,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或者说官僚主义。
王安石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但历史上的王安石导致的那个特定阶段的“形式主义”,尽管受到了遏制和抨击,却没有完全消亡,或者说还有类似可能生长的土壤。而类似的事例,媒体也屡有曝光。安徽某地曾是全国有名的养牛大县,据说出了许多养牛大户,当地的官员也被称为引导农民致富好带头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行家里手”,但事实如何呢?原来全属形式主义之做。为了显示养牛之巨大成就,该县让一全县养牛大户盖起了“农民别墅”,建起了一溜养牛大棚,外表看起来颇为壮观,但实际上内里空空如也。只有寥寥几头黄牛,享受着宽敞的“牛宅大院”。为什么?原因是这户农民经这么一折腾,已经无力再养牛了。那么上级领导来检查怎么办呢?不要紧,从别处借来牛,参观者一走再“完牛归赵”就行了。想出这一办法,也算得上是为官之创造,但却是一种十足的形式主义,而且是扰民的形式主义。相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譬如农村改厕本是好事,但为了推行这一“新政”,河南某地却不管农民处于大忙季节,一股脑儿实行强迫命令,如果有农户无力改造,便不让孩子上学,为的是尽早向上级请功报喜;如滴灌是节水灌溉的大好事,但山西某地不是扎扎实实、科学地推行,却是在路边竖两个无任何作用的水泥池子,目的仅仅是为了领导检查、为了政绩。这就不能仅看作是形式主义,而应该算做“弄虚作假”,可以追究“渎职”之过了。
这些都是已曝光过的事例。而近日笔者所听到的一件推广“大棚种植”的“新政”,也同样令人啼笑皆非。某乡镇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指标,在镇驻地村庄开辟了一片大棚,并规定农户必须种植何种蔬菜。倡导农民开展大棚种植当然是件好事,但问题在于指导的方式和目的。为了指标和政绩,镇领导一不做市场调查,二不做技术指导,让农民匆促上马,一夜之间当起蔬菜种植“专家”,结果是种得好者,却卖不出去烂在棚里;种不好者,更是“赔了大棚又折菜”,而有关领导仅在大棚建起来时“溜”了一圈,从此再不见人影,但上报的材料上却写着完成大棚种植多少多少。弄得当地农民一听大棚种植就心惊肉跳。
实事求是,是我们这个社会一贯倡导的作风。为政一方更应如此。应该说,近几年来,我们出台了许多好的富民政策,出台了许多新的改革举措,各地为了加快发展步伐也出了许多新的招数,但有的地方在推广时却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只讲推广不顾实际,或者只讲政绩,不讲效果,本是好意,最后却落了个埋怨,可谓得不偿失。至于单单为政绩而政绩,就更是不可取了。
王安石还有一个失败的新政叫做“均输法”,但也正像这个新政的名字那样,照样以输掉而告终。此法与“青苗法”一样,同样违背了初衷,违反了客观规律,不注重实际情况,走向了形式主义,在一片反对声中走向没路。王安石的遭遇应该给我们以某种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