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根据现有的材料,对谁是全国离婚率最高的地方仍有争议,但关于第二名的城市,说法是一致的,均认为是上海。
其实上海在80年代以前的离婚率并不高,1979年的粗离婚率(1000对夫妻中的离婚者对数比例)为0.27‰,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在三十多个主要城市里排名二十多位。80年代开始突飞猛进,1999年有31207对夫妻离婚,粗离婚率为2.12‰,是全国平均数的2.2倍,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2位。
上海人离婚的因素很多,专家们的意见也不一样。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性生活不和谐”。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徐安琪研究员对500位离婚当事人的调查结果却显示,主要的离婚原因为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恋(占40%以上)、性格不合(占38%)、一方不尽家庭义务(占16%)以及为经济、亲属关系和赌博(分别占一成左右)。性生活失调、一方出国分别约为3%左右。按照传统观点,在婚外恋导致离婚的案例中,女性一般都是以受伤害的被动形象出现。然而调查发现,上海人中发生婚外恋情的,女性的比例远高于男性。据上海有关研究表明,上海的婚姻仍具有高稳定的特征。仅从被访者的态度和意向看,80.6%的已婚者首肯“尽管有不如意之处,但夫妻还能和谐相处,白头到老”。只有4.3%的人持否定态度,经常有与配偶分手想法的仅占1.1%,偶尔有离婚一闪念的占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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