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保障和精神需求,农村老年人现在更需要什么?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里,儿女只要按时支付父母的赡养费就已经算是尽到了义务,法院受理的赡养纠纷的诉讼标的也大都以物质需求为主。然而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对感情沟通、精神抚慰等非物质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赡养纠纷的争议焦点已经从以往单纯的物质需求转向了精神需求。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从2000年以来,共受理了408件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其中有350件老人对子女与老人缺乏沟通非常不满,占85.5%;有近100位老人正式提出了子女要经常看望他们等非物质诉讼请求;超过半数的老人尽管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物质上的权利,但争议的事由却均为感情不和或精神的孤独。只有10%左右的老人是在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情况下走上法庭的。
今年10月14日,浙江仙居城关大庙前村的王老汉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就在他去世前4天,王老汉将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王老汉当了近40年的农村调解干部,一生为村民调解过许多件赡养纠纷,而他自己却也一直为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而苦恼。从2000年起,王老汉一直患病卧床,老伴和左邻右舍都对他十分关心,但令他想不通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儿媳却几乎不进自己的家门,更不用说尽赡养义务了。10月初,弥留之际的王老汉唯一的愿望就是将不孝子告上法庭,讨个法律上的说法,他不是为单纯的物质需求而上法庭的,他更需要的是亲人精神上的慰藉。10月10日,仙居法院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正当法院准备就地开庭审理,及时给老人一个说法时,老人去世了。
王老汉的事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而这仅仅是农村非物质需求赡养纠纷的一种类型。事实上,此类案件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仙居官路镇的徐老太已有75岁高龄,老伴早已去世,三儿两女也已经成家立业,膝下儿孙满堂。今年上半年,她突然将自己的大儿子告上了法庭,称其他的子女都待她好,只有大儿子十几年不进家门,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的调查表明,老人早年经商颇有积蓄,生活条件比大儿子要好得多。她说:“我并不在乎这点赡养费,只是儿子伤了我的心。”原来20多年前,徐老太丧偶想再嫁,遭到已成家的大儿子的阻拦,从此娘儿俩不再往来。最后,法院通过徐老太的亲朋好友以及村、镇老年协会多方做工作,经过多次庭外调解,娘儿俩的感情得到沟通,徐老太于8月份撤回起诉。
这些农村老人因感情沟通、精神慰藉等非物质请求导致的赡养纠纷,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但是,由于法院在实际操作中还法无明文,因此此类办结案件中均未出现非物质内容的判决。目前,对已出现的单纯的非物质性请求的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只能动用社会力量,多做原被告感情沟通的工作,争取双方在感情上和好,以和解方式结案。但是,这一切基本上是在道德的范畴内运作,从法律强制力上尚无很有效的办法。华海卢晶(据新华社杭州10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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