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宁波今日专电一辆桑塔纳轿车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三易其主,一次都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该车的第三位主人又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他人驾驶,撞死了无辜行人,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连环官司。
1997年3月,宁波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将浙一桑塔纳轿车卖给了北仑区柴桥镇的周某;1999年8月,经某商品信息服务部中介,周某又将该车卖给了北仑区白峰镇的李某,双方也未办理过户手续,只签订了一份购车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周将车卖给李,协议签订后,事关该车的一切事情由李承担,与周无涉。2001年1月25日,李某将车借给了无驾驶证的王某,无辜行人叶某被撞身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叶某家属各项费用101646元,并由该车的法定车主宁波某纺织机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随后,纺织公司把该车的第二位主人周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支付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款50646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同意在今年12月25日前支付纺织机械有限公司50646元。10月16日,周某也将一纸诉状递给法院,要求该车的实际所有人李某给付其支付给纺织机械公司的50646元,近日宁波北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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