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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再就业有补贴

http://www.qingdaonews.com 2001-10-26 02:26:57

   本报讯昨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文件,给“就业弱势群体”提供三类补贴。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可参加商业综合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5万元。保险费每人每年48元,所需费用由市促进就业资金和被保险人各支付50%。参加过一次免费培训仍未找到工作的就业弱势群体,经二次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将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报销”培训费,培训期超过一个月的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生活补贴。部分就业弱势群体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时,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的工资补贴,及每月15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市民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5779191、3839191、5845191。(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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