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对银广夏董事魏德元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重大违规事实进行披露。
公告称,2001年8月15日,银广夏董事魏德元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对外披露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将客户向银广夏发出的购货问询文件表述为“意向性购货协议”,涉及金额2.6亿元;在银广夏虚计利润事件正在接受证监会查处期间,对外发布当时毫无事实依据的银广夏重组事宜的信息。2001年10月18日,银广夏董事魏德元再次接受记者的采访,擅自对外发布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以新闻发布的方式向外披露银广夏的重组进展情况。
魏德元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此,深交所决定对银广夏董事魏德元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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