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受到崂山工商分局处罚的第3家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到该分局交纳了罚款。
该分局根据举报查明,某房地产公司于去年选定中韩街道办事处山东头村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但因资金短缺曾联合8家单位共同开发,按比例分成,并签订联建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协议。其中3家单位并无房地产开发资质,但该公司仍私自授权它们以各自单位的名义非法从事商品房销售,从中非法牟取暴利。该3家单位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情况下,擅自超范围进行房地产经营活动,崂山分局遂组织精干执法力量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冲破层层说情等“围城”,多次找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努力,查明,该3家单位已非法销售商品房46套,案值达550万元。王刚姚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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