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岛利玫丫发型设计室的员工在国庆7天长假期间全部加班,却未得到一分钱加班费,前不久,这家单位的两名员工在看了本报有关节假日不发加班费可举报的消息后,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了此事。昨日,劳动部门责令这家发型设计室补发职工的节日加班费2000多元。
10月8日本报刊发了“加班不加薪可举报”的消息后,“利玫丫”的两名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称,国庆节期间她们一天也没休息,经理李某曾承诺节后补发加班费,但发工资时并没有发加班费。另外,李某每个月还从她们800多元的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风险抵押金,称干满一年后再将累积的2400元返还,如员工中途被辞职,钱就不退了。
执法人员前往“利玫丫”调查时,经理李某称,没有补发加班费是由于自己疏忽造成的,而每月扣除200元的风险抵押金主要是担心员工中途辞职或损坏店内财务而收取的押金。执法人员依据有关法规,责令李某立即补发6名职工2000多元的节日加班费,并于近期内退还员工的押金。
据了解,近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受理了6起类似举报,其它5起举报目前正在调查之中。(记者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