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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城区搅拌水泥我市领先全国六年
2001年10月22日 01:45:36

记者张乃翔

   本报讯新华社10月15日报道,从2003年12月31日起沿海开放城市和旅游城市将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林纪国昨接受采访时说,我市在1998年就已经实行了这一规定,并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肯定,次年还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据介绍,几年前在我市市区施工的建筑队伍大都在现场搅拌水泥,致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灰尘四扬,泥水横流,还造成了很大的噪音污染。市建委为此在1998年出台规定,禁止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水泥,并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同时对施工现场实行彩板围挡,以控制灰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这项措施在1999年受到了建设部领导的表扬。林纪国说,尽管我市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仍不可懈怠,近期要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对周边郊区市的检查。(记者张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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