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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措施应对油价异常波动
2001年10月17日 01:30:02
记者从国家计委了解到,新的油价接轨办法实施后,当国际油价暴涨暴跌,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价格相背时,国家将采取三大措施进行调控。

  据介绍,这三大措施分别是,一敦促企业在上下8%的浮动权限范围内,根据国际油价变化和国内市场供求情况,合理确定成品油具体零售价格,避免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走势相背;二是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的规定,对国内油价临时进行适当干预。三是加大政府对石油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说,价格政策的顺利执行有赖于企业价格行为的规范,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应加强价格自律,避免过度竞争,共同承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的责任。(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零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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