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将小偷称为“三只手”。你可知道,这“三只手”说法的来历吗?
北宋年间,在东京黑道上出了个赫赫有名的神偷。按照江湖规矩,不准呼名道姓,不得寻根刨底,他的真实姓名至今还无人考证知晓。那时的小偷,用一枚铜板,磨得锋利,用以割人腰包,俗称“跑明钱”。此公独特,他行窃从不用任何工具,只要他一挨你身,对不起,银子就乖乖地进入了他的腰包。一次,他为同行献艺,只见他双手高举,在众目睽睽之下,挨近一人的身,就将这人兜里的银子掏了出来,好像身上还有一只手似的。在场的“同行”们惊叹不已,佩服得五体投地,并送绰号“三只手”。至今不少地方将小偷小摸叫作“三只手”,由此而来。
然而,盗亦有道。“三只手”给自己的门徒规定了“三不偷”:一不偷忠良之辈;二不偷贫寒人家;三不偷良家妇女。如果偶尔偷错,必定加倍奉还。“三只手”的门徒必须以“三不偷”为“祖训”,否则将被视为不肖子孙而逐出“山门”。
据说,有一次,“三只手”的门徒错偷了当时的大忠臣范仲淹的银子。事后得知,不但加倍奉还,还在银子里夹了一张纸条:“不知是范忠臣的银子,今加倍奉还,望乞恕罪。”落款是“三只手”。范仲淹看罢纸条,想到朝廷昏庸,奸臣弄权,达官贵人明争暗夺,竟还不如一个小偷,遂提笔在手,略一沉思,写了一首打油诗:“世人都恨盗,岂知盗亦道,若然都有义,怎会世颠倒!”写毕,掷笔下案,喟然长叹。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