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女中学生未给家里打招呼就私自留宿同学家中,其母亲担惊受怕哭了一夜。
6日下午5时30分许,住在市北区的女中学生吴某对姥姥说:“我出去一会儿,20分钟就回来。”结果这一走就再无消息。家里人见其深夜不归,也没有给家中打电话,担心其遭遇不测,于是到其亲朋好友、同学家中到处寻找,又到网吧里找,但都没有找到,后又向警方和报社、电台求助。直到次日上午,这名女生才回到家中。经询问她就在附近的女同学家玩,几个同学一直玩到很晚,就住在了这名同学家中,也没有给家里打电话。
山东名昊律师事务所的辛余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夜不归宿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为“不良行为”之一,未成年人不应私自在外留宿。(王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