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 影响极坏被判15年
2001年10月09日09:10
据人民网郑州报道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胡万林非法行医案,近日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万林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胡万林自1994年以来,在未取得合法的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新疆、陕西、山西、河南等地进行行医活动,给被害人王宝然、刘法民、何素云服用加有大量芒硝的中药水,造成上述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
医,为人治病,在诊疗中造成多人死亡,核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胡万林当庭没有作出上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