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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捐款”放犯人
株洲茶陵监狱被起诉
2001年09月27日 01:43:34

三湘

本报长沙讯湖南株洲市茶陵监狱收取了犯人26万元“捐款”并购买了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后,竟将重案犯私放出狱。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受贿罪对茶陵监狱提起公诉,

  1998年8月28日,罪犯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投放到茶陵监狱。入狱后,杨某提出愿意给监狱捐钱买小车作为对其保外就医的条件。副监狱长冯某和当时任监狱长的李某认为,杨某尚未达到保外就医的条件,但因杨能捐款买车,便召开监狱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同意其要求。(三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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