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和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原福建省委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
李嘉廷———父子贪财齐上阵用三千万养情妇
现已查明,李嘉廷的主要违纪事实是:一、收受邹某某等9人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19万元;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三、与有夫之妇徐某某通奸,并利用职权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建议,撤销李嘉廷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由监察部报经国务院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鉴于李嘉廷的问题已涉嫌触犯刑律,建议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此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同意本人辞去省长职务;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分别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职务。
石兆彬———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班子腐败难辞其咎
现已查明,石兆彬的主要违纪事实是:一、收受福建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陈燕新等4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9.77万元。二、干预执法部门对三起涉嫌走私案件的查处,使几起案件未能得到彻底处理。三、石兆彬在担任厦门市委书记期间,对厦门走私犯罪活动特别是赖昌星走私集团犯罪活动的发生和泛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厦门一批党员干部特别是原市委副书记刘丰等六名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腐败案件负有领导责任。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建议,撤销石兆彬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石兆彬的问题已涉嫌触犯刑律,建议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