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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开我?放火烧你车! “多情女”“复仇”被判刑三年
2001年09月23日 02:48:12

记者宋振涛

  本报讯因男友提出分手,“多情女”余某放火报复。近日,李沧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余某1996年从河南来青打工,期间与已婚的施工队老板谢某发生关系并同居。今年初,谢某提出分手,余某苦苦哀求希望恢复关系,遭到谢某拒绝。余某遂产生报复念头。

  今年6月13日凌晨,余某来到位于李沧区上王埠村谢某的租房处,趁工人睡熟之机,将男工宿舍的房门反锁,放火点燃了谢某停在院外的一辆货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以此报复谢某。这场大火造成2.7万余元的损失。(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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