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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倒下来女童被砸伤法院一审判赔偿一万八千元
2001年09月21日 11:28:38

胡淑华

本报讯一被倒下来的围墙砸伤的女童,近日获得一万八千余元赔偿。

  1998年9月5日,青岛利普实业公司在延安三路泵站改建工地用铲车清理院内土方时,高2.2米的砖砌临时围挡墙意外倾倒,正在人行道行走的7岁女童王某被砸伤。当事者双方在对女童面部留下疤痕继续治疗问题上协调未果走上法庭。

  市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利普”公司应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双方已对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达成协议。由于“利普”公司的过错使女童身心健康受到痛苦和伤害,对此被告应适当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原告面部整形所需手术费。(胡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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