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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纳入医保体系北京人吃中药将可报销
2001年09月21日 09:27:13

摘自《北京晚报》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一条引人注目的规定,那就是中医也将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将在报销的问题上予以照顾,这对于很多需要靠中医调养的慢性病患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有关部门对北京市居民患病后采用的治疗方法的调查分析表明,用中医治疗的占19%,患病两周后希望得到中西医结合治疗的占38%,患慢性病后希望得到中西医结合治疗的占43%。

  为此,条例在第十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以任意选择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中医诊疗技术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评选范围;定点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评选范围。为了进一步鼓励患者选用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条例规定,在医疗保险的报销等问题上予以照顾,但是具体的办法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市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摘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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