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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几个王康年
2001年09月21日 09:26:51

摘自《解放日报》

假货泛滥,信用荡然,在不少地方,已引起民愤鼎沸,因此人们呼吁严刑峻法。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王康年———这个50年前的奸商,用腐棉烂花充作“急药包”,以发霉面粉制作饼干,高价卖给正在前方浴血战斗的志愿军。多少祖国的忠勇战士,倒在假药之下,多少最可爱的人,被奸商夺去生命。

  王康年上了断头台,而时下一些奸伪之商,比之王康年当年,更为变本加厉,愈发胆大妄为。例如避孕药催肥了黄鳝,有害染料浸透了“大米”,这样的事情已是屡见不鲜。各种假冒伪劣的猖獗,不但夺人健康生命,破坏经济信用,而且严重腐蚀民族精神,造成不少人对社会的普遍不信任,可谓害莫大矣,可谓不开杀戒不足以平民愤。

  近年修订的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制假造假,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因此“杀几个王康年”,完全是法中之义。王康年当杀,而诚信的法制、道德也需重塑。(摘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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